社區整合服務
Tier A Community Integrated Service

社區整合服務中心

齡活長照A單位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於民國109年成立以來,經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評選為合格優良服務單位,持續在長期照顧服務中扮演資源連結的重要角色

關於長照3.0

服務對象

    實際居住於本市之非機構安置個案,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期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65歲以上老人
  • 55-64歲原住民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 50歲以上失智症者
 
    115.01.01修正為
  • 65歲以上老人
  • 55-64歲原住民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 全齡失智症者
  • 評估期間符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之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之收案者(腦中風、創傷性神經損傷、燒燙傷、脆弱性骨折、心臟衰竭、衰弱高齡病人)

服務項目

  • 受理長照服務諮詢、申訴及處裡
  • 擬定照顧計畫
  • 失能評估與需求評估
  • 轉介與媒合服務單位
  • 追蹤與個案管理

長照補助金額

     照顧及專業服務(月)

  • 第2級 10,200
  • 第3級 15,460
  • 第4級 18,580
  • 第5級 24,100
  • 第6級 28,010
  • 第7級 32,090
  • 第8級 36,180

長照四大包|

|申請流程

|A單位輪派及加扣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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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整合服務辦公室

新北市辦公室

連絡電話 02-7751-8056

 (周一至周五 08:30-17:30) 

高雄市辦公室

連絡電話  07-976-3896 分機 01

(周一至周五 08:00-17:00)